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,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💃🏿、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学生的助学金🅿️。
为激励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德👶🏼、智🎽、体👩🏼🦱、美🤝🕑、劳全面发展🏐💋,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沪教委规〔2020〕2号)有关精神,结合意昂5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➞🍌、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
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🚏、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学生
二、资助标准
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☝🏽。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🍥,意昂5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设为每生每年2800元及3800元两档,具体分档标准及方法根据《意昂5代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确定。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🫕。
三👩🦰🏧、基本申请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👨🏼🦱;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.遵守宪法和法律👰♀️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4.诚实守信〰️,道德品质优良;
5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上学年无学业警示;
6.家庭经济困难(经学校认定符合困难标准),生活俭朴、无不良生活习惯。
四👶🏼、申请、评审办法
1.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🏋🏻♀️、公正的原则。
2.国家助学金评审的相关程序
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,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申请评审工作𓀍:
(1)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,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向二级学院递交《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,并附有关证明材料(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);
(2)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审,确定各档名单并上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🧑🏻🏭。上报前名单需公示5个工作日,并填写本学院《意昂5代理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》🚧,填写完毕后将此表连同学院初审合格学生的《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交校大学生资助中心🤴🏽;
(3)校意昂5代理网大学生资助中心复核;
(4)校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;
(5)审议通过后将名单公示在学校校园网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报校长办公会备案💢;
(6)根据上级要求将评审结果进行上报。
以上各项程序时间节点根据上级要求通知。
3.在同一学年内,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可同时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中的任一项。
五、国家助学金发放、管理与监督
1.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,上级通过意昂5获奖学生名单并将资金拨给学校后💷,学校原则上按月打入学生银行卡内。
2.对在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,一经查实💔,除追回所得外,并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🧺🩵。各二级学院💺🚴🏿、各班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仔细审核,严格把握标准,宁缺毋滥👉🏿。抽查到不符合要求的,取消该名额。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二级学院和班级,学校将视情况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。
3.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🙅♂️、学籍状况、综合表现等情况变化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作出相应调整。
4.学校加强管理,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,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🕵️♂️🐄,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,专款专用,不截留、挤占🧎♂️、挪用,同时接受财政🎊、审计、纪检监察、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。
5.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。学生应如实提供家庭情况🫄🏿,及时向班主任、辅导员告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。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🧑💻,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做出调整并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。